本報訊(記者 劉亞杰)1月13日,記者從聊城市住建局獲悉,根據《聊城市市級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實施辦法》,經審核,第一批3人符合申請條件予以公示。這意味著我市市級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新政正式落地。
2021年12月,為進一步做好對新就業無房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我市制定發布了《聊城市市級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實施辦法》,把2021年1月1日后在市直、省屬及以上駐聊用人單位首次就業并辦理就業登記,正常繳納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且在聊城市城區(聊城市二環路內及鳳凰工業園、嘉明經濟開發區)和工作地城區(指市城區范圍外,工作單位所屬縣級政府駐地城鎮開發邊界內),以家庭為單位無自有住房,需通過租賃住房解決居住困難的人員(不包含靈活就業人員)列入補貼發放范圍。
按照補貼標準,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標準按照學歷分級確定。申請人為本科及以下學歷的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標準為300元/月,申請人為碩士學歷的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標準為350元/月,申請人為博士學歷的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標準為400元/月。
2023-04-19 17: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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