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鞠圣嬌)我市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各類涉疫違法犯罪行為,今年3月以來,已立案偵查5起涉疫刑事案件,受理245起行政案件,行政處罰284人。
近期,公安機關持續對兩類違法行為予以重點打擊:
一是違反防疫規定造成疫情傳播的行為。對故意隱瞞行程、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引發疫情傳播或造成疫情傳播嚴重危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4月27日,高唐縣公安局通過調查發現,該縣某汽修廠負責人董某某,在明知遼寧籍兩名來高人員未向社區報備、無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情況下,仍然違反防疫規定,接待、宴請并辦理相關業務,致使該縣發生輸入性疫情,其行為已涉嫌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其立案偵查。
二是不落實“場所碼”應用要求的行為。當前疫情防控正處在非常關鍵時期,廣大群眾進入各類場所必須掃“場所碼”,各類場所的經營管理主體也要監督進入人員掃描,對未按規定使用“場所碼”的,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查處。近期我市公安機關累計查處不落實“場所碼”應用案件72起。
2023-04-19 17:24:34
2023-04-19 16:39:57
2023-04-18 16:18:20
聊城新聞網 2006-2023 版權所有 聊城日報社/聊城市政府新聞辦公室 聯合主辦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7120180030 魯ICP備09083931號 魯公網安備 37150202000134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115330086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魯)字第720號
本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8663509279 舉報郵箱:lcxw@lcx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