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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人代替做核酸?拘留!

              來源:東昌府公安  2022-08-29 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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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酸篩查是快速發現病毒感染者、有效切斷傳播途徑、防止疫情擴散的最重要手段之一,是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關鍵舉措。

                但東昌府警方在工作中發現,仍有個別人員不顧大局,任性妄為,不配合全員核酸檢測,造成疫情傳播風險和防控工作被動。28日,侯營派出所就處罰了一起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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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27日大車司機張某某在廣州委托其親屬在聊城代替其做了核酸檢測,28日22時張某某在聊南高速路口下高速時被執勤民警和防疫工作人員進行例行檢查時查獲,因張某某路程與檢測時間明顯不符,張某某承認了他委托其親屬代替做核酸檢測的違法事實。根據《治安管理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對張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對替代者張某罰款200元。

                東昌府警方在此提醒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到10天的治安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被冒名的人被確診為新冠肺炎陽性患者,那么冒名的人將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頂替他人做核酸

              后果很嚴重!

              遵守疫情防控規定

              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希望大家積極配合開展核酸檢測

              為疫情防控貢獻一份力量

              【編輯:任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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