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id="cxzvz"></div>

              <u id="cxzvz"><strong id="cxzvz"></strong></u>
              <track id="cxzvz"></track>
              銳評
              要聞
              視聽
              圖說
              熱線
              部門
              商城
              縣域
              讀報

              您的位置:首頁>要聞 > 時事 >

              教育部等四部門:競賽結果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依據

              來源:新華網  2022-03-15 15:21:19
              A+A-
              分享

                新華網北京3月15日電 近日,教育部、中央編辦、民政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對2018年9月教育部發布的《關于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印發了新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一步健全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管理制度,堅持素質教育導向,更好地發揮競賽活動的育人功能。

                《管理辦法》要求,競賽以及競賽產生的結果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在競賽產生的文件、證書、獎章顯著位置標注教育部批準文號以及“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依據”等字樣。

                《管理辦法》將國際性競賽納入管理范圍,要求由中方機構作為主辦方舉辦的國際性競賽,按照本辦法執行;境外國際性競賽在中國境內舉辦時,應由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中方機構合辦或承辦,并參照本辦法執行。

                《管理辦法》強調,任何學校、學生及家長堅持自愿原則參加競賽活動。競賽活動的組織舉辦要做到“八個不得”,一是堅持公益,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二是競賽各項工作不得進行委托、授權;三是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不得向學生、學校收取各種名目的費用,做到“零收費”;四是不得指定參與競賽活動時的交通、酒店、餐廳等配套服務;五是不得通過面向參賽學生組織與競賽關聯的培訓、游學、冬令營、夏令營等方式,變相收取費用;六是不得推銷或變相推銷資料、書籍、輔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七是不得面向參賽的學生、家長或老師開展培訓;八是不得借競賽之名開展等級考試違規收取費用。同時,將在中國境內舉辦的國際性競賽同步納入規范管理,加大了違規競賽查處力度,使競賽活動管理更加規范化、科學化、常態化。

                據悉,下一步,教育部等部門將指導各地認真貫徹《管理辦法》要求,加強部門合作,廣泛接受監督,對違法違規競賽堅決嚴厲打擊,切實規范面向中小學生的各類競賽活動行為,助力“雙減”落地落實,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編輯:郭艷娜
              相關推薦


              網友評論
              關于我們 | 廣告服務 | 版權聲明 | 聯系我們 | 跟帖評論自律管理承諾書

              聊城新聞網 2006-2023 版權所有 聊城市新聞傳媒中心/聊城市政府新聞辦公室 聯合主辦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7120180030 魯ICP備09083931號 魯公網安備 37150202000134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115330086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魯)字第720號
              本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8663509279 舉報郵箱:lcxw@lcxw.cn

              最新精品国偷自产在线观看_久久国产二区视频_最新无码国产网站

                          <div id="cxzvz"></div>

                          <u id="cxzvz"><strong id="cxzvz"></strong></u>
                          <track id="cxzvz"></tr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