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柏坡紀念館內有一塊醒目的展板,上面寫著:“一、不做壽;二、不送禮;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國同志同馬恩列斯平列。”這是1949年3月黨的七屆二中全會作出的“六條規定”,是中共中央“進京趕考”前定下的“規矩”。
從“六條規定”到如今的中央八項規定,我們黨始終繃緊的是作風建設這根弦,始終保持的是“趕考”的心態。如今,時代已經給出新的考題,黨面臨的“趕考”遠未結束,中國共產黨人始終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狀態,堅定地走在新的“趕考”之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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