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記者從聊城市教育和體育局了解到,為加快推進聊城市體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努力解決“群眾健身去哪兒”的問題,聊城市教育和體育局、聊城市財政局、聊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聊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聊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聊城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聊城市大數據局七部門于2023年12月26日聯合發布《聊城市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體育場地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各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應當在非工作時間段向社會開放體育場地,同時在確保不影響主要工作任務的情況下,日常也可向社會開放。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堅持“誰擁有、誰管理、誰負責、誰組織、誰開放”原則。鼓勵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室外體育場地(田徑場、籃球場、排球場、羽毛球場、足球場等)先行免費開放;室內體育場地(籃球館、羽毛球館、乒乓球館、游泳館等)場館設施低收費開放,并在場館醒目位置公開收費標準及對特殊人群提供的優惠收費標準。低收費標準按照國家體育總局印發的《公共體育場館基本公共服務規范》(體規字〔2021〕7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意見》明確,開放體育場地應選擇工作時間外進行。在非工作時間和節假日向社會開放,可實行定時、定段與預約開放相結合的形式。開放具體時段、時長由各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根據實際情況予以明確規定。確定為體育場地開放的單位,根據體育場地面積、適用范圍和開放服務承受能力,合理確定開放對象范圍和容量。享受國家和省體彩公益金補助的教體行政部門所屬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向社會開放。每周開放時間不少于35小時,全年開放時間不少于330天。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學校寒暑假期間等,每天開放時間不少于8小時。
《意見》強調,各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加強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的統籌和規劃,積極為單位體育場地向社會開放創造條件。各縣(市、區)教體行政部門要對開放單位體育場地管理人員進行相應的業務培訓,提高其業務能力和水平。要引導社會體育指導員主動服務場地開放工作。積極鼓勵具有特長的社區居民參與公共體育場館開放工作的志愿服務,發揮其在活動組織、技術指導等方面的優勢。教體和市場監管、衛健、國資委、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單位)各負其責、協同配合,指導各開放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工作機制,加強體育場地開放治安管理和安全保障。根據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的安全風險進行分類管理,防范和消除安全隱患,鼓勵引導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購買運動傷害類保險。各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多途徑籌措經費,不斷改善場地設施條件。教體行政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必要的彩票公益金,對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免費和低收費開放工作予以支持。
根據《意見》,到2024年底,我市要培育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體育場地設施開放典型,帶動更多具備條件的體育場地向社會開放;基本建立管理規范、監督有力、評價科學的體育場地開放制度體系;逐步形成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與社會力量相互銜接的體育場地設施開放工作推進機制,為推動聊城全民健身事業發展和建設體育強市作出積極貢獻。
記者 張承斌 通訊員 李小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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